增值税退税对于企业来说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了,增值税退税可理解为企业进项和销项的增值税在抵扣完后,进项增值税还有余额,国家将该余额退还给企业的一笔税款。
概念是这样,但目前越南的税法承认三种增值税退税的情况。
第一、对于在建工程,
第二、企业产生出口收入,
第三、企业解体、终止营业。
注意,从2016年7月起,内销形式不再退税。 对于企业来说,这是令人心碎的内容。
接下来,我们详细介绍一下三个退税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建工程退税。有六个注意事项。
第一、新的投资项目未产生收入,如果有了销售收入,即使只是试销,也只能在下个月抵扣或者按出口情况等待退税。因此,必须在营收产生之前申请退税,这一点非常重要。
第二、至申请退税时期,申报单上未扣除完的税款余额必须在三亿越盾以上。
第三、公司已按进度准时缴纳注册资金,请注意:现行规定的出资期限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九十日。
第四、如果属于附带许可条件的营业领域,企业必须办理与该领域有关的法律手续。
第五、虽然法律上没有详说,但是实际上要求必须根据02号增值税表格进行申报,这是对投资项目的抵扣增值税的申报表格,如果错申报成01号增值税表格,必须发文给税务局,申请取消已提交的表格,并重新申报。
第六、虽然法律上没有详说,但是需要注意,考虑为经营活动创造的固定资产是否属于应纳增值税的活动,如果属于非应税活动就等于是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将不得抵扣,当然也不能退税。
第二种情况:出口退税。有四个注意事项。
第一、出口收入必须根据海关法律的规定在当地海关进行办理出口手续。
第二、出口企业在出口活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余额至少为三亿越南盾。
第三、申请退税金额不超过申请退税当期出口收入的百分之十。
第四、被视为出口收入的条件必须具备:外贸合同、出口报关单、非现金支付单据。按月度或季度退税取决于企业的申报期。
第三种情况:公司解体、终止营业退税。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局将对企业进行税务决算,退税金额(如有)是税务局出决定后的金额。
综合上述,目前越南增值税退税只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六个注意事项!
第二种情况:有四个注意事项!
第三种情况:企业等待税务决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