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破產時應付帳款的程序

“營業及成功”就是任何人都想的結果, 但是“營業+ 虧損”也是常發生的事情。可虧損到破產就不是任何人想得到的結果。

那什麼時候企業會被當是破產?

根據2014年的破產法,當企業遺失三個月之內負債的付款能力,自付款到期開始起算及被法院宣佈破產公告。   

清款給債主的資產。 但破產時,企業的全部資產包括:資產擁有權,使用權,現金,應收款,投資款,向企業出資承諾中業主所欠的部分。

付款程序如下:

第一 付款破產費用。

第二 付款勞動者的債。

第三 為了復活營業的負債。

第四 國家的財政義務。

第五其他負債。

請留意,私人公司及聯營公司就是兩個無限責任的類型。因此,當公司的資產不能滿足付清以上債款,那接下來就是業主的資產繼續負債雖然這些個人資產沒有參與營業活動。

根據國籍破產通立,在考慮到人到及論學科學那有個桂東一些基本的個人資產-屬於私人公司,聯營公司可以免除列入解決破產行列如:基本的房屋,支付生活,工作費用,支付健康保險,小孩學費一些家庭基本生活的費用。

除外,若企業的資產在支付全部負債之後,那繼續如何?

法律也承認及保護企業的資產。 有規定, 若付清負債後還剩餘的資產就全部屬於公司的業主。

總結:

  • 對責任有限公司,業主只根據投資份額來承擔責任。或換句話,法人就以企業全部資產承擔付款,其人根據自身投資的份額付款。
  • 對於無限責任的類型,業主根據自己的全部家當來承擔責任。或者法人或其人也要同時以自身資產承擔。

破產不是什麼時候都等於結束營業互動及亦不是法院開破產程序那企業就是被宣佈破產。企業失去付款能力不一定要開破產程序及當法院立破產程序,企業亦可跟債主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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